“与其说是伤了,不如说是养精蓄锐。
罗宾逊今年刚满32岁,对于一个中锋来说,这还是一个黄金年龄。
他休养了一个赛季,身体状态比任何人都好。
而他们用状元签拿下的邓肯,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?”
巴克利的手不自觉地握紧了咖啡杯,他当然知道,他更知道还有一对双塔组合,麦克海尔和帕里什,打进五次总决赛,3次拿到总冠军。
只是因为逼王在,人们更为关注大逼鸟,才忽视了这对也是双塔。
“罗宾逊打中锋,邓肯打大前锋。
两个都是七尺长人,两个都有顶级的防守意识和低位技术。
更重要的是,邓肯没有新秀通常会有的问题,他在维克森林大学打了四年,心智和技术都成熟得不像一个新人。
他进NBA的第一天,就是一个即插即用的全明星。
查尔斯,明年公牛解散,整个联盟会进入一个短暂的权力真空期。
而马刺,会是最快填补这个真空的球队,因为他们已经准备的太久了。”
巴克利深吸了一口气,他和火箭的合同,明年夏天到期,“你是说?”
“我是说,你的下一站,不应该是休斯顿,也不应该是任何一支还在重建的球队。
如果你想在退役之前拿到一枚总冠军戒指,你应该考虑在98年夏天加盟圣安东尼奥马刺。”
他又想起五月底的那个晚上,他在更衣室里踢储物柜的时候,心里涌起的那股无力和不甘,他已经34岁了,打了十三个赛季,拿到过MVP,拿到过篮板王,进过全明星,拿过梦之队金牌,唯独缺了那个最重要的东西。
一枚总冠军戒指。
“我需要时间想想。”巴克利终于开口,声音干涩。
沈砚点了点头,端起那杯冰水,轻轻碰了一下巴克利的咖啡杯,“不急,查尔斯,你还有整整一年的时间做决定。
我只是希望你知道,通往总冠军的这条路,有时候不是靠蛮力冲出来的,而是靠脑子算出来的。”
巴克利放下杯子,“你这个人说话,好像总是对的。”
沈砚笑笑没接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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